
●中国足协两份罚单明显采用“双重标准”,处罚马林、却不处罚性质与影响更恶劣的北京俱乐部官员!
●中国足协在处罚路姜的同时,更应该处罚胡言乱语的国安俱乐部高层!
●中国足协完全应该将是否追加处罚李玮锋与处罚北京国安之事区别开来!
●中国足协处理问题如此难以服众、如此纵容个别地方俱乐部,其结果只能是加速中国足球“死亡”!
后奥运时代的中超联赛稍微刚刚有了一些好转的迹象,却因为中国足协9月30日匆忙之中下发的一张罚单而重新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这不,国安那头一天前还在扬言“退出”,次日便否认这一说法,但摁下葫芦起了瓢,武汉这头又在今天(1日)中午威胁“退出”,让国人在国庆之日又一次看中国足球的“笑话”,更令已经惨淡不堪的中国足球雪上加霜。
我以为,整个事情的起因当然首先是北京国安俱乐部的高层“无理取闹”,但整个过程中,再一次暴露出中国足协不会管理、不善管理的本质。这些年来,中国足协面对诸多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常常是“简单粗暴”,更令人难以信服的是屡屡实施“双重标准”。
为什么说中国足协实施“双重标准”?
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中国足协在9月30日开出了两份“罚单”。一份是对路姜和李玮锋停赛8场、罚款8000元的罚单;另一份是辽宁队主教练马林被停赛3场、罚款6000元的罚单。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件,但在处理过程中就可以看出中国足协是在实施“双重标准”。
首先,在罚单中,我们可以看到:马林之所以被停赛,是“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的评论,违反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样的处罚,应该说无可厚非,因为中国足协相关规定中有明确的条文。而且,足协在马林发表讲话之后第一时间便采取了相应的调查措施,并很快作出了处罚决定。这种做法值得肯定,是在维护整个中超联赛的形象与大局。
但是,同样是这一轮比赛,北京国安队在与武汉队的比赛结束之后,俱乐部高层赛后发表了诸多有关“生存环境恶劣”、扬言“退出”等话语。于是,站在中立一方,我们可以向中国足协提出这样的质疑:马林的讲话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是“违反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那么,北京国安俱乐部高层的讲话就是“负责任的”、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中国足协对马林作出处罚决定,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的第七十八条“不负责任评论”一款中,“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的评论,蓄意攻击比赛官员,攻击其他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会员协会、赛区委员会及中国足球协会的,给予下列处罚……”
在这一款中,中国足协清清楚楚地写明了受处罚的还应该包括“官员”,而且还特别指出“通过新闻媒体”,也就是不管是新闻发布会还是其他场合。那么,马林受到了处罚,为什么北京国安俱乐部高层“信口雌黄”般的讲话,就可以不受到任何处罚?这不是中国足协的“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站在辽宁俱乐部、辽宁媒体的角度,他们完全可以对中国足协的这个处罚提出异议,甚至召开新闻发布会,质疑足协的这种处罚“不公平”,是“欺软怕硬”。而抓住这一点,中国足协连个“屁”都放不出来,因为中国足协在这个事情上的处理就是自己“理亏”了!更进一步,一旦以后各家地方俱乐部都搬出此事,中国足协又何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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